通知公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技师学院招聘编内专职教师简章(2022年11月)

发布时间:

发布者:厦门技师学院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文件精神,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技师学院招聘编内专职教师考试。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者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

  2.本次考试的后续考务信息通知,请报考者自行登录“厦门技师学院网站”进行查阅(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网址:http://www.xmjsxy.com/),请自行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岗位更全面、完整、具体要求请在报名时进一步对照查阅。

  三、报考须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技师学院招聘编内专职教师报考须知(2022年11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2年11月16日10:00—11月29日17:00

  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2年11月16日10:00—11月29日17:00

  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应仔细阅读审核意见,确认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提交。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予更改报考岗位。

  (三)申诉

  2022年11月16日10:00—11月30日12: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准考证

  2022年12月5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时间

  初定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网上通知。

  特别提醒:

  1.报名系统截止时间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考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网上考务信息通知为准。

  3.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第001-008、010-018、020-037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招聘岗位报考比(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含5:1)时可以免笔试,但当报考比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并事前报备市人社局后在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公布。

  第009、019岗位免笔试,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第001-008、010-018、020-037岗位面试形式为片段教学,第009、019岗位面试包含片段教学、答辩和技能水平评价三个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和“网上考务信息通知”的公告。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考试时长2小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核

  第001-008、010-018、020-037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第009、019岗位面试前参加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网上考务信息通知”另行公布。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片段教学(第001-037岗位)

  片段教学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片段教学时间为15分钟,由评委进行当场评分。片段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片段教学测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1:1或小于1:1的,报考者片段教学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

  2.答辩(第009、019岗位)

  答辩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时间为10分钟,包括准备时间。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现场出2道题、当场评分。答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答辩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1:1或小于1:1的,报考者答辩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

  3.技能水平评价(第009、019岗位)

  片段教学、答辩结束后开展技能水平评价,以报考者所获技能水平最高奖项计分,满分为40分。由评委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第三条,根据报考者的技能水平状况进行当场评分。

  (四)综合总分

  1.第001-008、010-018、020-037岗位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考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具体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以增加小数点位数)。 

  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列;  

  (3)若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第009、019岗位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分=片段教学成绩30%+答辩成绩30%+技能水平评价成绩;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具体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以增加小数点位数)。

  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技能水平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技能水平评价成绩又相同,按片段教学成绩排列;

  (3)若片段教学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由厦门技师学院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关于复检相关规定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厦门技师学院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态度)、工作业绩(学业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批准后拟聘人选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厦门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 

  已进入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表”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公告内容、招聘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厦门技师学院(联系方式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表)。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厦门技师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报考须知》。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技师学院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